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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对扫黑除恶工作 作出8次重要指示批示的内容精神


1、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信访局材料上作出重要指示:"群众来信反映的'村霸'现象值得关注,共产党执政的人民天下决不允许'南霸天、北霸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农村稳则天下安,各级党委特别是县乡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严惩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以彰显法治权威,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规范村两委选举,完善乡村制度,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确保农村和谐稳定"。

2、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上作出重要指示:"从此件看,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绳'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

3、2018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摘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4、(2018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今后,我们要肩扛公平太平,手持正义之剑,始终坚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们群众切实感受到平安和谐就在身边。

5、2018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摘录:"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6、2018年2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赴四川看望各族干部群众时的讲话摘录:要贯彻党中央关于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反腐败、基层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7、2019年1月15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1月2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攻势。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

    8、2019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又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